如果應徵的人覺得低薪可以不接受,如果應徵的人覺得被羞辱可以不接受,肯接受的人代表他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才會接受,那徵人的公司開出的薪資只要合乎勞基法,就沒有什麼可議之處。不能自己應徵的時候願意接受,事後再來說嘴。

因為如果徵人的公司開出的薪資真的太低,沒有人願意應徵,他們招不到人,自然會提高薪資,這就是資本市場供需的原則。

再說到年資和薪資的關係真的是正比嗎?不見得!

想想看,為什麼做了19年的麵包師傅,還需要去吳寶春麵包店應徵?為什麼吳寶春可以做出世界冠軍的麵包,但做了19年的麵包師傅做不出來?這是不是代表他做麵包的方法和吳寶春做麵包的方法一定有很大的不同?那要教一個積習已久的師傅比較難?還是教一個新手比較難?更不要說,有19年資歷的人必定有自己根深柢固的觀念,不容易改變。試問,如果你是老闆,你願意教一個肯虛心學習、可塑性很強的新手,還是一個心有已見,難以改變的老手?

有一個故事說,一個鋼琴大師教琴前會問來學的人是否學過?學過鋼琴愈久的人收的學費愈高,有人不解問其故?他的回答是:學得愈久的人,愈難改變他錯誤的積習,當然收費要愈高。 所以,年資和薪資並不一定是成正比。有時候年資是正資產,但有時年資卻是負資產;到底是正資產?還是負資產?端看你自己的心態。如果你的心態是虛心學習、與時俱進,那你的資歷就是正資產;如果你覺得你的年資高,別人就應該要敬重你,對你另眼相看,那你的資歷就是負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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